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千伏用电线路设备及楼内0.4千伏线路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略)(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W**-**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千伏用电线路设备及楼内0.4千伏线路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医院**kv配电室日常巡视,操作维护主要内容
1)**KV线路分界点以下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护每天1次;变电所值守,要求**天,且每天**小时;
2)查看用电设备运行状况,收集各类运行数据;
3)对**kv配电室内设备,检修维护、清理并提前上报备品备件;
4)每年对**kv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进行一次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5)对柴油发动机设备进行定期操作维护、启动检试、保养。
2、医院内0.4千伏低压部分
1)各运行中电缆及线路的检测查找核对,故障排除及处理;
2)各类配电箱的检查,损坏电器配件更换维护、清理(不包含医用专业设备);
3)照明类的灯具的检查、更换维护(不包含清扫);
4)墙壁各类用电插座、面板检查、损坏后更换;
5)不包含类型:制冷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供暖系统、供水系统、网络系统等维护,但为其提供的电源部分包含在维修范围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但不能超过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室)。
方式: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盘锦市中医医院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座**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