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拟对以下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兹欢迎具有合法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两院区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二、预算金额:(略),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项目时间安排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略)-(略)。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略)
3、报名需提供资料:有效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查询,打印该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略)下午**:**,过时不候。5、投标地点:(略):张老师7、联系方式:(略)
8、联系邮箱:(略)五、廉洁要求1、在本次项目招标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投标人,损害投标人的合法利益;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5、医院如确认成交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成交无效,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上海市东方医院集中采购招标办公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