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0.**%股权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ZJ(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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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农村信息报社)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省财政厅 |
转让比例 | 0.**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股权转让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6.标的企业原(略)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略)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8.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9.标的企业股东浙江教学月刊社持(略)3.**%股(略)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为(略)至**年1月**日。 **. 标的企业股东浙江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持(略)0.**%股(略)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期限为**年1月**日至**年2月**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