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电气以及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二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清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电气以及变配电室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至(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略).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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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室外电气以及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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